物業有關稅種

  1. 物業轉移稅 (現稱印花稅) ---- 有關稅項計算如下:
    A.可課稅金額至2,000,000.00稅率為1%;
    B.可課稅金額2,000,001至4,000,000.00稅率為2%;
    C.可課稅金額4,000,000.00以上稅率為3%。
     
  2. 房屋稅 ---- 房屋稅---每個物業每年均需要向政府財政局繳納之稅項俗稱業鈔,其計算方式如下:
    A.對非出租房屋可課稅收益用的稅率為6%;
    B.對出租房屋可課稅收益用的稅率為10%;
     
  3. 地稅 ---- 每年物業之土地的屋權如屋政府地則需繳交稅率相當低,一般每年只是壹佰至數佰元以下。

房地產交易的費用
房地產交易過程中應付的稅項及費用一般如下:

  1. 律師樓: 臨時買賣合約見證費、買賣契、按揭契、買賣 按揭或按揭銷號律師費。財政司: 物業轉移稅
    (現稱印花稅)。
     
  2. 立契官公署/ 私人公證處: 立契稅連印花稅、副賣契、按揭銷號稅。
     
  3. 物業發記局: 領取物業證明書或物業登記書面報告書費用、買賣登記費、按揭登記費及按揭銷號登記費。
     
  4. 貸款手續

所需資料如下

  1. 申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
  2. 買賣合約
  3. 入息稅單或工作證明
  4. 若作押樓宇為舊樓,須提供房屋稅單影印本
  5. 銀行往來記錄